哈理工奖学金什么时候发 长春理工大学奖学金名单
哈尔滨理工大学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急!哈理工09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啊?这都快放寒假了,这学期还能发到吗?急!这都快放寒假了,哈理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还能发到手吗?哈理工奖学金都几月份评?各奖项人数是如何规定的?(哈理工本校进?哈理工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哈理工二等奖学金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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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奖学金是怎样发放的
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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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常周转资金的,着急也没用,这个该发的肯定会发的,大部分时间都滞后,也许再开学发。我是理工的,毕业了,以前就推迟发过。但是肯定会发的,这点不用担心。如果缺钱还是想别的办法先。这个找谁也没用,只能等着啊。
长春理工大学奖学金名单
是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具体什么时候建议你问班长,要不你也是白搭,班长给你德育分,想奖学金得提前打好招呼!你入校不是发了一个小黄本吗?那里说的还不错,发奖学金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什么时候发你什么时候要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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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都是每学期临放假20天左右发,最近两学期都是等下学期开学半个月后才发上学期的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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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哈理工的奖学金执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在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的规定,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奖学金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本宗旨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培养学生既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开拓性的创造能力、严谨的科学态度;又具有爱国主义的热忱、共产主义理想和埋头苦干的精神,使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人才。
第二条 比例标准
奖学金按以下等级、金额及比例评定:
特等奖学金 1500元/学期,比例为总人数的 1‰;
一等奖学金 750元/学期, 比例为总人数的 2%;
二等奖学金 400元/学期, 比例为总人数的 5%;
三等奖学金 200元/学期, 比例为总人数的 10%;
单项奖学金 200元/学期, 比例为总人数的 2%。
第三条获奖条件
一、本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均有参评奖学金的权利,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通过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奖学金:
1、在参评学期内,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参评学期处于留、降级后第一学年内的留、降级者;
3、参评学期内没有修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需修学分者;
4、在参评学期内有非因病缓考或补考课程者。
第四条 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班级由辅导员、班级干部组成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议;
三、奖学金评定要坚持标准,公平公开,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五条 评定办法
一、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按年级分专业实施。
二、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
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内的排名中等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参评单项奖学金:
1、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社会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
2、文体积极分子奖学金:在文艺和体育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3、精神文明奖学金:在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4、单科课程优秀奖学金:在某一学科上有独特创建,单科成绩优秀和毕业设计优秀者;
5、科研成果奖学金:有科研成果,发表过一定水平的论文,参加国家、省、市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者。
三、各等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各类单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六条 管理办法
一、特等奖学金由学生处根据比例统一确定评定人数,并分配到各学院,学院根据各年级、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综合评定。单项奖学金和一、二、三等奖学金由学院根据比例自行评定,报学生处审核;
二、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各学院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五周、第六周两周内完成上学期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毕业生最后一学期的奖学金在毕业设计答辩后进行评定发放;
三、各学院在评定奖学金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等级和比例的标准进行评定。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生在奖学金评定时,要统一标准,统一评定。各学院要认真填 写《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一份、《单项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一份、《奖学金发放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奖学金汇总表》一式两份;
四、各学院要将奖学金评定结果报院长办公会通过,评定结果公示三天,公示中注明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的办公电话和学生处电话;
五、公示后,各学院将填写的《奖学金评审表》、《单项奖学金评审表》和《奖学金发放登记表》按照年级、班级的顺序整理好与《奖学金汇总表》送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对标准、比例和总额审核后,在《奖学金汇总表》(一份)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学院凭此表到财务处领取奖学金并发放;
六、学生处将《奖学金评审表》和《单项奖学金评审表》转交学生档案室,存入获奖学金同学的档案中,将《奖学金发放登记表》(一份)和《奖学金汇总表》(一份)存档备查。各学院将另一份《奖学金发放登记表》在学生领取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奖学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设立,对来自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的哈尔滨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根据教育部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