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中医大学怎么考 今年报考中医药大学可行吗
北京中医药大学好考吗?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社会考生如何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我已经大学毕业了,想学中医?北京中医药大学可以自考吗?北京中医药大学的研究生好考吗?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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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得多少分录取
300多肯定是不够的,不过你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呢完全来得及,北中医管理和人文学院分数会相对比较低,不过医学方面的专业分就比较高了,我也是辽宁的 09年考的 得比一本线高出六十来分才能考上医学专业
怎么学习的问题,方法很多啊,反正我当时是这样的,自己也没有买多少额外的复习资料,因为学校发的已经够多了,最多再多买一两本。首先尽量保证把老师留得作业都能够做完(虽然很多),其次就是把自己做过的题都确保能懂,下次做的时候不会再错。上课一定不能睡觉,跟着老师的思路思考很重要。课本很重要,即使你觉得上边的理论知识很简单,但也要多看,没事就翻一遍,最好说到哪个知识点的时候都能想到在什么位置。也不知道你是文科理科~相信自己,努力过就一定会成功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文凭
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高起专、高起本:应、往届中专、职高和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专升本:已取得或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文凭者。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在职、从业人员,高中、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及第二专业专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该通知对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招生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生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除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原则上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必须是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4、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审核。审核机构应于当地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前,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工作程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报名前,考生须到有关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机构领取并填写《全国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由所在单位核准并加盖公章后,报有关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机构审核,各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审核意见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慎重填表报志愿。
(五)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只有出具高中毕业证才能报考,只要有专科毕业证就能报本科。
解答:考生在报考不同层次专业时,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如果考生想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的专业,根据行规定,对其学历要求是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未要求考生出示高中毕业证。所以部分初中毕业,通过自学达到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也可以报成考(论坛)。
考生在报考专升本层次时,一定要有专科或以上的毕业证。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并非所有的专科毕业证都能报考,考生只有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校、高教自考机构颁发的毕业证才有专升本报考资格。如果考生持有的专科毕业证属于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颁发的写实性学业证明等8类证书,考生就不具备报考资格
今年报考中医药大学可行吗
中医很难。学成的少。一个是悟性。还有就是能带徒的老中医太少了。
你想学中医传统技术,建议你都考成都。
成都的中医学。文理都收
南京中医药大学可以自考吗
北京中医药大学主考专业是中药学专科,不招全日制自考生。
北京中医药大学只开设了中药学专业的自考专科,只有这一个专业。
自考与成考的医学类专业毕业后均不可以申报医师证
北京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高等中医院校之一,是唯一一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000年7月31日原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原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合并,组成新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并成为直属国家教育部管理的重点大学。
学校现设有基础医学院、中药学院、针灸学院、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国际学院、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临床医学院、文法系、台港澳中医学部等教学机构。
学校致力于构建面向新世纪的以高层次教育为主体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设有中医学、中药学、制药工程、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中药企业管理)、护理学、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9个专业。其中中医学七年制含科研方向、针推对外交流方向、中西医结合方向等9个培养方向班,分别与南开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中日友好医院等单位联合培养。
截止2003年9月,学校各类在校生达到16160名,其中本专科生5950名,硕士研究生688名,博士研究生356名,来自41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758名,台港澳学生416名,远程教育学员4897名,继续教育学员3095名。
我校是全国中医药院校中首批建立博士学科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医学3个一级学科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均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学校现有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部局级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费
首先看你的底子怎样,其次看你毕业于哪里,如果你是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的而且毕业2年仍能保持很高的英语水平那么还是很容易的,但如果你是不发达地区的中医院校毕业,英语勉强过4级又或者你是学西医的,建议你还是不要考,至少不要考那里。因为竞争是很激烈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本三吗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第26号令,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校代码:13899)
第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五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分两个校区:
廊坊校区学院地址:廊坊市东方大学城教学南区
邮政编码:065001
渤海校区学院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渤海3号路东段
邮政编码:061108
注:2020年本科和专科各专业新生在渤海校区学习。
第七条 联系电话:010—80841819 80841869
传真:0316-6058929
网址: www.bucmdf.edu.cn(教育网)
E-mail: dfzs@bucmdf.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和招生专业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院领导审定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2020年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学生。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药学类专业;根据医药类专业在教学中必须安排临床见习、实习、急诊训练、技能考核、野外采药、显微分析、实验操作、军事训练、保健体育等学习内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对护理专业就业的要求,建议身高1.55米以下的考生慎报考护理学专业。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对应(往)届考生、男女比例和语种(入学后以英语为第一教学语种)没有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渤海校区住宿费: 800元/人/学年(普通间); 1200元/人/学年(带空调); 1500元/人/学年(带空调和独立卫生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各项费用如有调整,以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本科专业
本科专业
学费
中医学
15000元/人/学年
中西医临床医学
15000元/人/学年
针灸推拿学
15000元/人/学年
中药学
15000元/人/学年
中药制药
15000元/人/学年
护理学
15000元/人/学年
医学检验技术
15000元/人/学年
公共事业管理
13500元/人/学年
工商管理
13500元/人/学年
市场营销
13500元/人/学年
健康服务与管理
13500元/人/学年
专科专业
专科专业
学费
护理
9000元/人/学年
医学检验技术
9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在学习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对于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实行选考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录取按该省(市)要求执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CC。学院没有加试要求。
第二十五条 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即提档及分专业时,学院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或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