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时候不在岗要怎么解释 有群众前往大厅办事,你发现,要办理的事项,由于工作制审批部门人员当天不在岗,你该如何处理呢?
关于要求对 在编不在岗处理的报告,机关单位上司查岗,发现某下属不在岗,后来下属向上司解释,她之所以离岗是因为在单位吃不饱饭,每天都被,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岗,监管部门有处罚依据吗?有群众前往大厅办事,你发现,要办理的事项,由于工作制审批部门人员当天不在岗,你该如何处理呢?学校老师工作值周不在岗,被领导发现,要去找领导解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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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要求对 在编不在岗处理的报告
- 机关单位上司查岗,发现某下属不在岗,后来下属向上司解释,她之所以离岗是因为在单位吃不饱饭,每天都被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岗,监管部门有处罚依据吗
- 有群众前往大厅办事,你发现,要办理的事项,由于工作制审批部门人员当天不在岗,你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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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对 在编不在岗处理的报告
一、清理的范围和对象
清理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包括处级干部)。主要是:(1)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人员;(2)经单位同意离岗未上班人员;(3)停薪留职人员;(4)不符合有关规定参加脱产学习的人员;(5)因伤残或长期病假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6)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跨区域、跨部门被借用人员;(7)其它情形不在岗的人员。
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批准抽调到党委、政府临时性机构工作、选派到经济实体任职或挂职锻炼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聘人员,不列入此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的主要依据
1、国家公务员和参(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辞退。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文件规定予以辞退。其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 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文件规定,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职人员在学期间及毕业后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闽人发(2006)125号)文件规定,“在职人员按国家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考取非定向研究生的,原则上不保留公职,其档案、行政、工资关系应转入就读学校。毕业后,执行应届毕业生工资待遇。因特殊情况,经原所在单位报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可保留公职,其档案、行政、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原单位要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学习期限、工资待遇、毕业去向、违约责任等事项。在学期间如本人仍然承担原单位一定工作、且能够胜任的,学习期间的表现和成绩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等次的,在学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对毕业后按协议回单位工作的,原单位应安排其工作,原工资待遇不变;对毕业后未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经原单位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重新就业后,工资待遇按应届毕业生重新确定”;“按国家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考取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在学期间的工资待遇等按合同约定履行”;“按国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招生计划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职人员,不再保留公职,其档案、行政、工资关系必须转移到就读学校,在学期间不发工资”。
4、工作人员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其工资 待遇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 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己丧失工作能力人员, 经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干部职工医疗鉴定领导小组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向社会公示七天后,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5、中小学教师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0(闽教人[19973 110号),在离岗后一个月内,本人承认错误并返回原单位,可继续安排其工作,但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适当处分;超过一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因故请假的,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组织上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本人坚持不回的,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分自查、处理和检查三个阶段开展清理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清理方案和措施,搞好调查摸底,为开展清理工作夯实基础。对已开展清理工作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此次清理工作要求,仍要开展新一轮清理工作;对今年正在开展清理工作的县 (市、区),也要按照市里的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组织“回头 看”,防上在编不在岗现象回潮。全市清理工作从下文之日开 始于11月30日前结束。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将总结报告及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将在12月中旬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县 (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清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将对各级、各部门的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清理 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工资管理等长效机制,力争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再次发生。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清理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纪委牵头负责,其它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对清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同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如行业特点和经费来源渠道等,研究制定清理工作配套措施。市直各单位党组,特别是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所属行业) 的指导,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2、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介,加大对清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清理工作。要积极推行公示制,及时将清理对象、类别、处理意见等在本单位或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同时,设立市级举报电话:2867664(市纪委)、2883919(市委组织部)、12310(市委编办)、2834115(市人事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3、严肃纪律、维护稳定。各级、各部门对经单位同意未上班人员自文件下文之日起,应由本单位负责通知上班。要严格执行清理工作政策、如实上报有关材料。各单位在报送清理材料时,单位及负责人、经办人要盖章、签字,并签订承诺书,以示负责。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清理不彻底的单位,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纠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政纪处分。对于在编不在岗人员己发放的工资津贴,由财政部门从所在单位的公用经费和事业费中扣缴,再由单位向本人追缴。在清理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及时解决,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以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清理工作。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上司查岗,发现某下属不在岗,后来下属向上司解释,她之所以离岗是因为在单位吃不饱饭,每天都被
嗯,写了这些,你想问啥呢
太小说了吧。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岗,监管部门有处罚依据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扩展资料
案例:
湖北连续发生三起建筑施工亡人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日前,湖北省住建厅通报了关于近期该省发生的三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
2015年1月12日,恩施州来凤县黔龙家居建材城工程项目,发生一起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恩施黔龙阳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魏益兵,监理单位为重庆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为高家锐。
初步调查发现,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总监长期不在岗,专业分包单位无资质、无合同。该项目经省级安全检查并下达整改通知后,未进行整改继续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2015年1月12日,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新世界A地块施工四标段(裙楼及地下室)项目,发生一起基坑土方坍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新世界嘉业(武汉)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项目经理为夏保林,监理单位为广东天衡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为许汉生。
初步调查发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未按照深基坑工程施工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深基坑开挖无边坡防护措施,现场监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不力。
2015年1月12日,武汉华侨城生态住宅社区二期工程(A-7地块)二标段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尤善义,分包单位为孝感市三江航天江峰工贸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吴世华,监理单位为湖北百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为杨小成。
初步调查发现,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行为,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力,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时无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监理单位对企业违规施工未及时制止。
湖北住建厅通报称,近期连续发生死伤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淡漠,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该厅已责令事故企业所有在鄂工程一律停工自查,发生事故的县(区)所有在建工程一律全面检查;对事故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市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并依法从严查处,纳入省级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6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北通报近期三起建筑施工亡人安全事故
有群众前往大厅办事,你发现,要办理的事项,由于工作制审批部门人员当天不在岗,你该如何处理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该问题!
如果当天是工作日,但是审批部门的人不在岗,我首先会询问该人员是由于什么事情不在岗的,除了他别人难道不可以办吗,如果是由于单位的原因,那就会问为什么之前不贴出通知说这项业务今天不能办理。如果给不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会向他的上级投诉。【摘要】
有群众前往大厅办事,你发现,要办理的事项,由于工作制审批部门人员当天不在岗,你该如何处理呢?【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该问题!
如果当天是工作日,但是审批部门的人不在岗,我首先会询问该人员是由于什么事情不在岗的,除了他别人难道不可以办吗,如果是由于单位的原因,那就会问为什么之前不贴出通知说这项业务今天不能办理。如果给不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会向他的上级投诉。【回答】
学校老师工作值周不在岗,被领导发现,要去找领导解释么
要去解释。老师工作值周不在岗,相当于就是上班旷工,是有必要给领导解释一下的。如果是因为特殊事情不在,领导是不会罚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小事,那么就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