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有哪些政策 中国少数民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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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政策
民族政策是指国家和政党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
我国少数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少数民族考生考研有加分政策吗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只能选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烈士儿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儿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照料12分,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照料10分;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儿女照料9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照料6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照料3分。对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儿女的加分照料。获省政府或国家相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儿女照料12分;获州市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儿女照料9分,获县市区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儿女照料6分。对少数民族的加分照料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它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照料6分。对农业人口独生儿女的加分照料,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儿女照料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国家对少数民族有哪些补贴
法律分析:(1)在政治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工作人员,应当尽量配备建乡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和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2)在经济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进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优待民族乡的原则确定,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当给民族乡安排一定的机动财力。
(3)考研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4)拥有相对独立立法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人口一亿多,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总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多数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我国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任务,不仅关系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而且关系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
少数民族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法律分析:政治方面: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经济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进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优待民族乡的原则确定,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当给民族乡安排一定的财力;教育方面:实行高考加分政策;此外,少数民族地区拥有相对独立的立法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党的民族政策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2、民族区域自治
3、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4、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5、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6、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8、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二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少数民族在中国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1)在政治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工作人员,应当尽量配备建乡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和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2)在经济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进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优待民族乡的原则确定,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当给民族乡安排一定的机动财力。
(3)考研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4)拥有相对独立立法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