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章有哪些 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教育法律法规有哪些,我国教育法律有哪些,教育行政法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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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比较多吧。各个学校的不一样。
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速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建设,使教育科研工作对教育教学起到促进作用,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健康良好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组织体系
1、学校成立教科研室,设教科研室主任全面负责学校的科研工作。
2、教科研室接受主管校长领导,向主管校长负责。
◆科研室职责
3、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和部署学校科研工作。
4、教科研室日常工作由教科研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要求见《教科研室主任职责》
课程管理制度
1、学校课程管理原则
(1)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科学设计课程与教学方案,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积极推进学习方式的改革,实施发展性评价,为学生全面而主动的发展在课程上给予保证。
(2)尊重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发展、自我选择课程的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校长应明确在学校课程管理中的相应角色,履行所承担的课程职责,确保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有效实施,合理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
(4)立足学校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校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课程资源。
2、学校课程管理目标
教师培训进修规定
● 继续教育及业务培训
1、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费用学员自负。学校选派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学费学校报销,资料个人保存的,资料费自负,资料学校保存的,资料费学校报销。
2、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由教师自行协商调动课程报学校审批,不减课时。
3、各位教师按区的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否则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 学历进修
1、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经局或学校同意的提高性学历进修,学费、资料费自行解决,不减课时,课程由教师协商自行调动报学校。写毕业论文期间在安排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给予两天公假。
发展性班级管理工作指引
发展性班级管理制度是我校教育科研成果,体现自治性、民主性、创造性的学生自我管理特点,体现我校办学宗旨,班主任应自觉实践发展性班级管理:
1、班级管理岗位的设置
在“学生是班级的主人,班级是每一个人的班级,让人人参与班级管理”的指导思想下,设置5大类40多个岗位:
教师值日及早锻守则
1、值日教师执勤时间为7:25~11:50,14:00~17:00。
2、值日教师要认真进行课前、课间和下岗前的管理。
3、值日教师的职责是检查学生的仪容礼貌、举止言行,制止学生追逐、打闹、喧哗,检查在岗地段清洁卫生,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及时教育,并向班主任反映情况。
4、值日教师上下午放学时间进行静校检查,督促各班学生排队离校,发现问题向总值日行政报告。
5、总值日行政是当天值日责任人,负责登记上岗情况,调配值日人员,汇总值日情况,并做好值日记录,负责处理偶发事件。
6、因病因事不能值日,必须自行调动,并报告双方总值日教师。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执行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二天向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并核对科目和试场。
3、监考人员必须提前五分钟进入试场,向
校园网络安全制度
1、设立学校网络安全负责人,负责全校网络安全管理。
2、定期评估和审核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状况,关注网络安全动态,堵塞网络安全漏洞,消除网络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网络的畅通运行。
3、定期调整相关安全设置,进行非法入侵防范。对网上的黑客的攻击行为,一经查实,应援引相关的网络规章与法律予以惩罚
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1、专任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和生活,教师应平等待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做学生的贴心人和知心朋友。
2、专任教师应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生活,以严谨、科学的态度进行教学,为学生树立典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专任教师应努力学习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参加继续教育,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做到敬业乐业,严谨教学,。
4、专任教师应根据国家新课程
学科组长岗位职责
教研组长是学科的带头人和负责人,是各项教学、教研活动的计划者、组织者、协调者。教研组长对主管该学科行政负责。
1、根据学校教研计划,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制订教科研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搞好学期或学年教研工作的自评和总结。
2、助主管行政检查本科组教师执行授课计划、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和开展课外活动等方面情况。
3、组织本组的各项教研活动,安排组织好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内容。
4、熟悉、了解、检查本组的教学工作状
课题组长岗位职责
课题组长是课题实验的具体组织者,课题实验的常规工作均由组长负责:
1、负责撰写课题申请书、课题实施方案和结题报告。
2、制定课题阶段实验计划,经课题负责人审定后,按时上交学校。
3、每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科研活动两次。每次要做到有准备、有中心发言、有步骤,并认真做好科研活动记录。
4、组织教师轮流听课并带头上好研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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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4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接受教育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教育法律有哪些
我国教育法律有哪些我国教育法律
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它作为国家教育的根本大法,为我国实现依法治教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对进一步落实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维护学校、教师以及受教育者等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发挥着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作出了法律规范。义务教育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学校教育。义务教育法对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以及家庭、父母所应承担的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用法律来保障我国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一部保障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地位;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师的待遇和教师的管理制度以及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进一步提高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全面具体的法律依据。
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该法规定了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机构的设立、条件、标准和审批,以及全社会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等重大问题,对于建立职业教育制度,培养各种应用人才和具有专业技能知识的劳动者,提高劳动者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推动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发展,为高等教育的健康、全面发展,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的高阶专门人才,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此外,国务院制定了十几个有关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规,如《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单独或者与其他部委联合释出了数百个有关教育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也制定了大量的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与这些教育法规和规章共同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束了在教育领域中无法可依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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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教育法律有哪些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教育法律有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还有涉及相关内容的其他法律法规
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教育法律都有哪些一、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教育行政法规
1、教师资格条例
2、幼儿园管理条例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4、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三、教育部门规章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5、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四、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你好!关于教育的法律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全国人大1996年5月15日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国人大1998年8月29日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国人大2000年10月31日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全国人大2004年8月28日通过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国人大1995年3月18日通过
道友,另外教育行政法规13部,如您需要,我也告知。
目前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教育法律都有哪些义务教育法为基础,包括教师法等
《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
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1、这问题太大了,不知道你是找哪一个阶段的?只是不知道你找的是哪一阶段的,义务教育还是大学教育还是高中?如果仅是“法律”,不包括法规和规章,范围还可以缩小些。
2、以下供参考:
《教育法》(1986年7月1日实施)、《义务教育法》(2006年9月1日实施)、《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促进法》、《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超范围了)、《教师法》。
如果包括法规和规章,还有更多。
教育法小学生考试的法律有哪些?就是权利和义务
权利就是受到一定制约的为或不为的自由,可以放弃。
义务是为或不为的担负,不可以放弃。
权利有一部分是自然权利,
而义务绝对是法定的
义务的积极履行是对权利行使的充分保障
二者关系相生相息,密不可分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中对大学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设立高等学校首先要符合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是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是有合格的教师;
三是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装置;
四是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如果你具有以上基本条件可申请设立高等学校。
附加条件:按照国务院有关具体规定进行,由国家教委审批。
教育法规调整方式是哪些
法律分析:一、其名称一般有三种:(1)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较全面、系统规定的,称“条例”;(2)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规定的,称“规定”;(3)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较具体规定的,称“办法”。二、行政法规草案有两种批准方式:(1)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批准;(2)由国务院总理审批。三、经审议通过或审定的行政法规,可有两种发布方式:(1)由国务院发布;(2)由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主管部门发布。不论采取哪种批准方式或发布形式,都具有相等的效力。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教育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其他法规。一切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等,均不得与之相抵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