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017修正了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哪些内容,中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了哪些,截至2017年底,我国刑法修正案有几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是,刑法第三百条规定是什么?我国目前有多少部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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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最新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增加了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规定,依据《刑法》第299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扩展资料:
中国刑法规定:
1、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秀洲区公安局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历次刑法修正案内容
中华人民刑法第2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是: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信息
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补充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由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由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由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由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由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由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由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由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由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由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由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参考;岳阳市人民风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
刑法第300条解释
刑法第三百条是关于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具体规定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几个修正案
十部 截至目前最后一部为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
在《刑法》第299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明确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