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认识论有哪些观点 考研政治基本知识点每年差别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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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共性与个性考点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
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
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思想模式,如逻辑格式等等。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
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
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嘹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
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
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
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认识可以使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确定既符合自身需要、又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作出预测和规划;认识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节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
最后,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当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活动的进程;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
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
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
毛泽东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是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
认识论的精髓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实践的观点。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 另一方面,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真理,科学理论的指导意义更大。
发生认识论的主要观点
1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我们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2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3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最终目的和归宿。
对认识论的内容的看法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1.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
实践的含义和基本形式.实践的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基本含义及其相互关系.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以及认识的目的.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2.认识的辩证运动
认识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及其辩证关系.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
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辩证运动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群众路线的重要哲学基础.
3.辩证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的实质和意义.
辩证思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4.认识的真理性和检验真理的标准
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的绝对性、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真理问题上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真理是具体的.真理和价值的关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检验与逻辑证明的关系.
5.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一致性.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程.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思想路线是实际工作中的认识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考研政治基本知识点每年差别大吗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
一、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在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看来,人的一切知识都是从后天接触实际中得来的。
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
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把认识看作是先于物质、先于人的实践经验的东西(先验论)。
三、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能动反映的认识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它不但具有再现客体内容的反映性特征,而且具有实践所要求的主体能动的、创造性特征,认识是主体以实践为基础对客体能动的、创造性的思维再现。反映特性是人类认识的基本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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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论三大基本原理
认识论的三大观点是:
一、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同时,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方法论: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反对教条主义、经验主义。
二、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
表现为: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真理只有一个;任何真理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三、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
方法论:我们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