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期间怎么 规培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怎么算
关于规培期间能不能考研的问题,规培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怎么算?医学生规培政策和待遇,规培期间有假期吗?规培期间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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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培期间能不能考研的问题
不可以,规培期间不可以考全日制研究生,否则就要退赔,3年内不得规培。等于研究生专硕不录取,只能学硕,毕业再规培3年。
规培期间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三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
第二阶段
两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以三级学科为主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或相应的医院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培训遵循六方面的原则
①坚持:“红”、“专”结合的原则;
②理论联系实践并以实践为主的原则;
③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并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④坚持工作与学习相结合,以工作为主的原则;
⑤坚持“严谨作风、扎实基础、宽广知识”,注意能力培养的原则;
⑥坚持培训、考核,使用一体化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卫生工作需要的医疗实用性人才和医学高级专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规培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怎么算
规培期间继续教育学分25学分。
一般在本科毕业后在规培3年,研究生2年,博士2年的一个培养方案,主要就是用于帮助解决大医院劳动力不足又可以减少一系列的开支,而国家计划招收的毕业生培养类别主要分为五种,分别都有如统招生、并轨生、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
一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的一部分,所以对于培训临床高层次的医师,提高医疗质量极为重要,一般称为医学的规培生都是要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的培训,也占据了医学终生教育的基本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地位。
规培期间的学习:
在规培期间,对于每个专业来说都要通过学习与考核,规培期间完成后只能考取学术学位不能考取专业学位,规培生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学习。
规培期间有两个阶段:第1阶段在自己学科的范围内参加主要学科的学习进行全面的基本理论训练。第2阶段逐步完成轮转掌握下属学科的专业练习和实操技能。
医学生规培政策和待遇
法律分析:1、以临床实践、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为培训的主要内容,要求住院医师在二个阶段分别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课程学分。2、培训的方法:临床实践以在岗培训为主,由科室集体指导。外语及专业必修课主要通过自学完成,部分公共必修课和选修课则通过业余办班面授完成,也可通过自学、参加该课水平测试获得学分。
法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五)设置培训专科。以疾病诊疗需求为基础,根据临床专科人才培养规律和学科发展规律,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在对现行临床专业设置目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进行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统一设置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
(六)规定培训对象。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拟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工作的医师或需要进一步整体提升专业水平的医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下同)研究生。
(十三)规范培训人员管理与待遇。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是培训基地临床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同级同类人员相关待遇。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培训基地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专科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具有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规培期间有假期吗
法律分析:劳动法并没有对护士规培期间可以休假这类方面问题作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具体到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做法。因此假期的有效期主要看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文件,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之内必须申请休假,否则将自动放弃该福利。
法律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规培期间请假制度
法律分析:规培研究生的工作日、假期安排按规培基地和科室相关规定执行。为了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全年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