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 学位造假怎么处理 学位证造假处罚
“对在学历、学位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党员干部在处理上有何规定?”等2则,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什么处分?党员入党材料造假怎么处理?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应如何处理?学位证造假处罚。
本文导航
- “对在学历、学位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党员干部在处理上有何规定?”等2则
-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什么处分
- 党员入党材料造假怎么处理
-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应如何处理?
- 学位证造假处罚
“对在学历、学位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党员干部在处理上有何规定?”等2则
对在学历、学位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党员干部在处理上有何规定? 时下在一些地区,假学历、假文凭泛滥,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请问:对在学历、学位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党员干部,党组织该如何处理?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的,属于违纪行为,应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通过违纪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有关组织应按规定予以纠正。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是否需要设立下属委员会?如需要,设立哪些委员会,履行什么职责?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撤换、指定或者委派村民委员会成员。 直接选举是指享有选举权利的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不能由户代表或村民代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也不能先选委员,再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主任、副主任。 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村民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是指其主任、副主任、委员三个层次的职务都要实行差额,每个职务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人人数至少多一人。不能把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混合在一起进行总数的差额;也不能只实行副主任和委员差额,对主任实行等额。 无记名投票选举是指选民在投票选举中,在秘密状态下填写选票且不署名的投票选举,以保证选民不受他人干扰,独立表达意愿,行使选举权利。 至于村民委员会是否需要设立下属委员会,设立哪些委员会,可根据村的规模大小、人口多少,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其设立的原则:一是要实事求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需要、经济发展状况,可以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除此之外,还可以设立其他的委员会。集体经济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村可以增设经济管理、计划生育、科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人口少的村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这几方面的工作。二是要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控制干部职数,下属委员会的负责人可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和人数,由村民委员会决定。 下属委员会及工作职责主要有: 1.人民调解委员会:搞好全村的普法教育,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及时调解、处理村民的邻里、家庭、婚姻、土地、房屋、财产、债务、继承、宅基地、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本村安定和谐。 2.治安保卫委员会:宣传法制,提高村民法制意识,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打击各种犯罪分子,制止赌博、偷盗和封建迷信等违法犯罪行为。向政府及政法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3.科教文卫委员会:提出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村民接受义务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本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美化绿化村容村貌。 4.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提高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做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工作,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开展计划生育的民主监督和优生、优育、优教活动,积极协助政府完成计划生育的各项任务。 5.社会福利委员会:兴办公益事业,做好尊老爱幼、拥军优属、扶贫助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和村民的养老保险、救灾救济等工作。开展文明户的评选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6.经济管理委员会:制订全村经济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因地制宜地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依法管理本村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开财务账目。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什么处分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以下几种弄虚作假情况,按照《条例》分别处于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十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七十四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_共产党员网
http://www.12371.cn/special/zggcdjlcftl/jlcftl/
党员入党材料造假怎么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涉及档案造假等相关情况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
《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部分规定:“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材料造假属于欺上瞒下的行为,绝不是处置写材料的工作人员就能解决问题的,要追本溯源。
查明造假原因是首要任务。材料的假源于工作的假,工作没有做到位自然材料也不会写到位。要查明工作没有到位的原因,是党性弱化,还是自信过度。
若是党性弱化,就要重新审查官员的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心中的党性是否坚定,脑中的信念是否正确,是否需要回炉学习,这是原则问题,决不能姑息。
若是自信过度,认为为入党时间长,受党教育多年,党性修养靠得住、过得硬,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经受住考验,不需要再进行组织学习、不需要参加党员教育等组织活动,这就说明领导干部观念陈旧。
党的威严能在群众心中屹立多年,就说明党具有先进性,就需要党员干部、领导干部,不断学习,不断充电,不断更新自己的认知和知识储备。
参考资料:共产党员网-材料造假要从源头查起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应如何处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位证造假处罚
如果情节不严重,处罚15日以下拘留,学位尽量别伪造,凭自己的真本事,自己有多大的本事就用多大的劲,不去做违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