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外语考什么条件 研究生必须过六级英语吗
怎样才能考取英语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证需要过英语6级吗?研究生毕业要过英语六级,是吗?
本文导航
硕士学位对英语的要求
通过本科的学习可获得学士学位,通过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就是硕士学位。
其中:
1.学士学位,是我国学位结构中的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是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毕业生在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
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 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Post-Graduate),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
望采纳
研究生必须过六级英语吗
不用,学位证是在所有成绩的及格的基础上,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大部分学校都会要求学分绩点达到2.0(通常即加权平均分为70分)以上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否则只能拿到毕业证。有些学校有特别要求,比如若出现考试作弊的行为,毕业时只能拿到毕业证,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目前我国大学的学位证书已不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挂钩。若干年前很多学校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否则毕业时拿不到学位证书,但该限制已经在最近几年中陆续废除。
扩展资料
统考科目
根据考试科目,一般研究生分为普通研究生、理工类和MBA、MPA、MEM等专业三类。普通研究生一般考外语、政治和专业课;理工科考生往往还需考数学;而MBA、MPA、MEM等专业考生则考两个科目:
一:英语,满分100,考试时间3个小时(难度在四六级之间);
二:综合能力,满分200,考试时间3个小时(其中综合包含数学、写作、逻辑,数学考初数学几何概率、写作2篇,论证有效性分析和论说文、逻辑推理和公务员考试类似)。
由于报考MBA、MPA专业大多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工作多年,他们脱离考试已经很久了,如果脱离了工作回到学校上学,无论是从经济上来说还是从发展来说,都是不明智的,此时我们考生可以选择在职研究生,边工作边上学边拿学历。
在职研究生是专门为在职人员而建立的一种硕士研究生入学方式,非常适合于工作、学习时间不固定的工作人士。有单证和双证两种,报考条件为:大专毕业满五年,本科毕业满三年。
每年10月份统一报名,11月份进行现场确认,次年1月份参加全国统考,4月复试、6月拿录取通知书,9月开学。在职研究生一般是在职学习3年。
报考方式
硕士研究生根据考试方式主要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法律硕士联考、MBA联考等。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条件基本与往年相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要求。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除了要达到学历及年龄的要求外,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者,除要符合报考全国统考各项条件外,还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位证书
研究生毕业要求过四六级英语吗
不需要,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又称CET-6,全称为“College English Test-6”)是由国家统一出题的,用来评定应试人本科阶段英语能力的全国性考试;所以,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能用于评定研究生阶段英语能力的标准,但可以作为参考条件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对象、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主要对象是高等学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的本科生;同等程度的大专生或硕士研究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 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学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1987年后毕业需要补考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符合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中的在校生;另外,本校已设六级考点,原则上不得跨校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是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这种考试属于尺度相关常模参照性考试(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即以教学大纲为考试的依据,但同时又反映考生总体的正态分布情况。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说明
国家教委在批转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两份《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通知中规定:对结束四、六级学习的学生进行统一的标准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就是根据这一规定而设计的。考试的目的在于全面考核已修完大学英语六级的学生是否达到教学大纲所确定的各项目标。这种考试属于尺度相关常模参照性考试(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即以教学大纲为考试的依据,但同时又反映考生总体的正态分布情况。
教学大纲指出: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理工科适用的大纲还规定一定的译的能力)以及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使学生能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好的基础。为此,本考试主要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的掌握程度。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每年各举行两次。从2005年1月起,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2007年1月起,六级考试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
由国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全国若干重点大学的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设顾问二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各若干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学术上、组织上对大学英语考试负责。部分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委员会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