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怎么招生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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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长春工程学院在山东招生吗?我在山东版的招生手册上怎么没找到长春工程学院啊!
招生啊,不会吧,工程学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现在还在扩招呢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办电话0431-85711299 或0431-85947183,工作时间都会有人接电话的。
长春工程学院是本科还是专科毕业?
首先,这一点希望大家清楚,教育部门并没有说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长春工程学院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通常也认为是二本大学)。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办最新公布的信息可知:
长春工程学院在吉林是第二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长春工程学院是二本大学。
如果你不是吉林考生,长春工程学院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一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本大学。
以下是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布的2018各省录取批次及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为准。若没有具体录取批次,考生可根据自己所在省份的一本,二本批次分数线来对比确定。
2,2018长春工程学院录取批次及分数线
省份 文科 理科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西藏 329 343 284 296
新疆 472 480 437 462
浙江 最低分472最高分583
河南(专科) 374 428 339 408
云南 541 570 475 523
安徽 537 549 482 515
福建 489 532 423 468
江苏(专科) 最低分238最高分282
吉林(本科二批乙段) 385 476
黑龙江(本科二批合作办学) 373 412
广东(专科) 319 349
湖北 522 528 458 507
辽宁(专科) 454 460 391 431
天津(专科) 224 227
青海 431 446 373 403
湖南 542 546 475 505
河南 528 535 477 518
甘肃 472 473 460 482
重庆 497 499 475 534
黑龙江 448 462 434 470
四川 432 535 512 535
山西 520 523 475 500
河北 546 553 501 529
宁夏 501 513 430 461
贵州 530 538 430 478
陕西 487 492 446 478
广西 431 480 394 473
内蒙古(专科) 380 392 295 351
吉林(本科二批甲段) 432 498 429 540
山东 530 536 469 527
江西 535 554 493 514
江苏 310 333
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程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湖西校区(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湖东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地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待定;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待定。
专科专业:
水电站动力设备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和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学生基金、校内奖学金、十余项校友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资助政策。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专业,宜英语考生报考;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或俄语考生报考;其它专业可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宜男生报考,其它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分数: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录取分数线。
2.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则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择优录取考生。
3. 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调阅考生档案。
4.加分减分政策:在分配专业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省(区、市)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相关政策,如果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5.专业分配和专业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
(1)专业级差:在同一院校志愿中,专业第一志愿至专业第六志愿的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1分、1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减去专业志愿级差后,专业第二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时排序,依此类推。在级差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理(文)科综合、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3)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六省(市),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其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4)江苏省: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我校普通本科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最低须达到2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安排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成绩排序,当级差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的考生;如级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均相同,则按顺序查看数学、语文的成绩。
(5)专业调剂和退档:在安排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无法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6.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将复试素描,不合格者,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将理科考生调整至土建类其他专业、文科考生调整至市场营销或工商管理专业。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专业服从调剂的,可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未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8.艺术类:
(1)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
(2)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统考成绩;
(3)安排专业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制的条件,按综合分、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如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中数学、理(文)科综合、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不设最低控制线;
(4)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对综合分有相关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9.高水平运动队: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并审核确认,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线和学校规定的分数线,按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10.对口招生:
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0578299,80578555
联系人: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及各省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长春工程学院学费
本科学费:勘察技术与工程、资源勘察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安全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专业学费均为3500元/年;
专科学费:水电站动力设备和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为3300元/年;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为4100元/年;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
扩展资料: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分数: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录取分数线。
2、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则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择优录取考生。
3、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调阅考生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工程学院招生网——2020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