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产生什么时候 人大代表的职能是什么
历史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什么时间确立的?人大代表制度是什么时候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源于哪次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影响,全国人大代表几年选举一次,2022年二十届人大代表什么时候选举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什么规定每届任期为几年?2022年二十届人大代表什么时候选举?
本文导航
- 七大谁正式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人大代表的职能是什么
-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特点
- 全国人大代表几年选举一次
- 2022年二十届人大代表什么时候选举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什么规定每届任期为几年
- 2022年二十届人大代表什么时候选举
七大谁正式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确立时间为:1954年9月。
解释:1953年,中国基层政权在普选的基础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制度全面确立,国家权力开始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
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 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保障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原则规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先后通过了关于中国国家机构的五个组织法。
根据1954年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4年,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2年。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1965年召开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代会基本上做到按期举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从1953年到1963年先后进行了五次选举,也基本上做到了按时选举。但是,在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连续十年没有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也十多年没有进行,这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受到重大损害。
人大代表的职能是什么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好的制度,但是实行这一制度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建国初期,经过四个阶段的不断摸索和实践,才建立起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政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跨越,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
扩展资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历程
建国初,由于召开普选产生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成熟,采取了过渡的办法,即在中央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刘少奇同志1951年2月在北京市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系统地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功效,提出了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和工业化,这是一篇重要的历史文献。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先后通过了省、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政务院先后通过了区、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趋于完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向成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特点
1、会议: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2:时间:中共第1次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是在1921年的7月
3:地点:上海
4、内容:(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这样,就能够把各民族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保障国家的独立和繁荣。
5,影响: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6、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代表几年选举一次
每五年选举一次。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根据我们相关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包括这些方面:提出议案的权利、提出质询的权利、选举和罢免政权机关领导人的权利、人身特别保护权、在人大会上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