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二次遴选总分是什么 遴选考试需要准备多久
遴选考试是什么?公务员遴选总分第二名,进入考察,希望大吗?遴选怎么考?重点内容是什么?什么是遴选考试?遴选考察二选一结果怎么定?遴选会考察什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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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遴选要什么时候考
公务员遴选一般是指党群机关、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和公务员相关资历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组织或相关部门要求的部门工作人员,是党政部门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特点:
(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的一种重要方式,很大的一个特点是上级机关直接向下级基层机关选人,可越级遴选,遴选通过人员工作单位的级别将有很大的提高。
(二)遴选包含了职务平调和提拔两种可能。遴选更多的时候是职务的平调,科员职位遴选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选调。也有一些遴选职位是选拔的,遴选成功职务将得到晋升,科员的可以遴选为副主任科员,副科的可以遴选为主任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公开选调,但遴选的都为内设机构公务员。
(三)遴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规定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我们简称为“双2经历”。部分岗位要求在现任岗位的任期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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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遴选一般几次能考上
第二名录取的机会大不大?
按理来说,录取第二名的机会并不是很大,除非第一名犯了什么错误或是严重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对于那些差额考察落选的考生,不能说明你不优秀,毕竟能走到考察这一步的人都经过了笔试的千军万马、面试的刀光剑影,但是“优秀”不等同于“适合”,而现在加大对在职公务员报考的限制也不得不让人思考个人和职位的匹配度。
差额体检、差额政审不仅不是洪水猛兽,反而是筛选能否胜任某一职位工作的利器,同时也让我们在报考的时候就不得不思考,自己是否真的适合这一职位,对自己及职位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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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考试需要准备多久
中央遴选(分类命题,题型统一):
省市直遴选(各地命题规律有所不同,并一直在调整,举例:四川省直遴选2021年以前并未考过公文写作题,2021年四川省直遴选笔试新增了公文写作题):
竞争力分析:不同省份的报考热度有所不同,比如:山东、河南、四川、湖南、江西、云南等最为热烈;福建、安徽、吉林、广西、浙江、江苏、湖北等地属正常;甘肃、内蒙、北京、河北、陕西、青海等地对比热度较低。
(补充一点:在选择报考岗位时,尽量选择报考条件限制多、招录人数多的岗位。)
中央遴选和省市直遴选笔试常考题型(如图):
遴选是怎样考的
遴选考试亦即公开遴选所包含的考试种类,大致包含了中央遴选、省直/市直/县区遴选、事业单位遴选等几类。
中央遴选全称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从往年招考情况来看,每年一考,而且一般在每年10月底发布公告,面向全国公务员进行招录。
省直遴选是指各省省委组织部根据省级机关提报的人员计划统一举行的公务员遴选考试,然而与中央遴选不同的是,省直遴选的招录计划并不稳定,每年是否招录以及公告发布时间都各不相同。除此之外,根据往年的公告情况,有些省级机关会单独发布公告进行招录。
市直遴选与省直遴选类似,只是把招录单位由省级机关替换为市级机关,县区遴选亦然。
事业单位遴选指的是由某些事业单位举办的公开遴选考试。
遴选差额考察一般如何量化
遴选考察主要是考察考生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2.遴选考察一般实行差额考察,目前较少采取等额考察,一般2:1或者遴选人数较多时也会采取1.5:1等比例确定差额人选3.遴选考察注重实绩,主要是考察人岗相适和人事相宜,明确不唯分取人,通俗地讲,综合成绩第一名未必一定被录取4.考察方式,一般是遴选单位组织考察组,赴考生所在单位查看档案,向单位了解情况,有可能和考生见面并提问;考察也可能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领导满意则留,否则退回原单位
公务员遴选考察内容完整如下: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十条 公开遴选报名一般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四)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五)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身体健康;(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开遴选机关不得设置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无关的报名资格条件。第十二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报名人员应当向公开遴选机关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公开遴选机关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第十四条 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时,可通过逐轮遴选方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应当公布每轮遴选入围者的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数,应当多于竞争职位数。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第三条;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第四条; 公开遴选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 公开遴选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组织考察;(五)决定与任职。第六条; 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开遴选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公开遴选的有关工作。第二章; 申报计划与发布公告第七条; 公开遴选机关在进行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开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拟定公开遴选计划,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公开遴选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开遴选方案,制定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开遴选机关、职位、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二)公开遴选范围、程序、方式和相关比例要求;(三)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五)其他相关事项。第三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十条; 公开遴选报名一般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四)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五)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身体健康;(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开遴选机关不得设置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无关的报名资格条件。第十二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报名人员应当向公开遴选机关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公开遴选机关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第十四条; 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第四章; 考试第十五条; 考试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根据职务层次和职位类别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面试可以由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实施。第十六条;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第十七条;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第十八条;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必要时,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第十九条; 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应当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养高、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具有干部测评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第二十条;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公告规定的权重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本人。第五章; 组织考察第二十一条;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第二十二条; 公开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第二十三条;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第二十四条; 公开遴选机关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第二十五条;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首先,考察环节主要针对单位。走到这一步很不容易,但切忌浮躁自满,工作还是要踏实谨慎,万一考察不成,给自己留条后路。其次,我们自己要做的:一是跟单位沟通好,跟要参加考察的领导和同事(一般是单位主管人事纪律的领导、单位主管领导、部门主管领导、同部门同事等)提前打好招呼,请他们帮忙多说点好话。如果一把手支持的话,请一把手过去说点好话会再好不过了。二是一般都会让个人准备工作业绩报告(通常是近三年的),要根据岗位需求,要有重心有针对性的撰写。最后,就等待结果。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时,可通过逐轮遴选方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应当公布每轮遴选入围者的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数,应当多于竞争职位数。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遴选差额考察有希望吗
公务员遴选还会考察公文写作能力。包括报告、调查报告、大事记、公告、会议记录、函、会议纪要、计划、决议、领导讲话稿、决定、命令、批复、请示、通知、通报、通告、指示,还有倡议书、讲话稿、演讲稿等等形式的公文写作,这些都体现在笔试答题的各方各面,公文写作能力贯穿于整个考试之中。
还有一点必考内容就是文字表达能力。遴选笔试就是要求我们依据材料和题目要求作答,每一道题目都需要进行写作,这对我们的文字综合能力要求很高,当然基层公务员在工作中接触到最多也是写各种材料,文字表达能力也是我们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