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什么叫夫妻共同债务?什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何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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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追加夫妻一方为共同债务人
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所负的债务,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务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两种情况:
1、夫妻双方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的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需要所负的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不属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什么算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怎样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双方具有合意的债务,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1、双方共同签字所负的债务;
2、一方签字另一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其他形式确认的债务;
3、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4、一方签字另一方默示同意的债务;
5、夫妻共同认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